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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路桥“房票”新政来了,使用期限36个月

发布时间:2022-11-19 19:37 阅读量:2160 来源:台州楼市网

快看过来!路桥区政府出台了《路桥区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方案》

“房票”新政为征迁群众带来哪些优惠与好处?你想知道的权威回答都在这里!⇩ ⇩ ⇩

什么是市场化安置?

住宅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是指由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提供《路桥区市场化实物安置购房凭证》(以下简称房票),被征收人凭房票直接购买本区范围内由征收人指定的房源的安置方式,是在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方式基础上新增的一种补偿方式。



什么样的房屋征收可以适用“房票”方式安置?

第一期适用范围为路桥街道龙头王村、桐屿街道山羊居、桐杨居、东明村、凉溪村、杜岙村、盐岙村、上山童村



房票价值是如何计算的?

被征收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的房票金额=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房票补贴。其中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市场化安置片区价*拟安置面积-产权调换安置结算款,第一期适用范围内的市场化安置片区价请在文末查看。
房票补贴由市场化安置补贴、提前购房补贴和地下车位补贴三部分组成。选择市场化安置的且在规定时间签订协议并腾空拆除的,给予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的20%补贴每延后一天按拟安置面积100元/㎡减少补贴。半年内购房的给予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的5%补贴一年内购房的给予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的3%补贴



征收的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房屋征收补偿款、装饰装修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等,纳入房屋征收套式安置产权调换结算款,不再单独兑现。签约腾空奖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可根据被征收人的要求并入票面总金额。



房票如何使用?

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的,由房票使用人直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征收人购买的商品用房售价超过房票结算金额,其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与房产开发企业自行结算;购买的商品房总价少于房票金额的余额部分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房票有效期内重新开具房票。余额在原房票总额的5%以内或少于10万元的,房票使用人可在房票有效期内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直接兑现货币。
对使用房票购买区政府市场化安置住宅楼盘目录库商品房不足部分金额,可申请商业银行贷款
被征收人或配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直系亲属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



房票的使用范围有限制吗?

房票可以在路桥区范围内目前在售的22个商品房楼盘均可使用,后续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房票如何结算?

房产开发企业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开发企业凭被征收人提供的房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备案)和开具的销售发票,每季度一次与征收人结算。
被征收人购买期房,征收人首期支付房票金额的30%;同期预售建筑物结顶后,政府支付50%;房屋交付使用并开具正式销售发票的,再支付20%。
被征收人购买现房,征收人首期支付房票金额的50%;一年后再支付50%。结算完毕时,征收人收回房票。
购买期房的金额款项应当支付至相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票金额等同于等额现金收入,可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



房票可以转让吗?

房票实行实名制,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不得转让、买卖、套现、赠与。



房票有使用期限吗?

房票使用时限有效期为36个月(以房票开具时间开始计算)。逾期未使用的,视同被征收人自行改为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标准为市场化安置标准的70%。






路桥区第一期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片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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